如何應對互聯網下的食品安全謠言
互聯網信息科技的發展,給人們生活帶來了巨大的便利,但同時也給我們生活帶來了莫大的恐慌,網絡社交平臺的開放性和包容性,一方面使人們可以快捷地享受信息交流,另一方面也使謠言插上了翅膀。這其中,食品行業成了重災區。據相關統計,網絡謠言中食品安全信息位居第一,占到45%。這些虛假的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企業,甚至整個產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,也對政府監管信息的權威性提出了挑戰,嚴重影響了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任。
這些虛假食品安全信息,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。
第一類,舊聞翻炒型
把監管部門查處的案例掐頭去尾再進行編輯,以“嚇死人了,再忙也要轉”等標題發到朋友圈,比如“毒膠囊”事件。
第二類,利益沖突型
多見于企業之間的商戰,是新出現的一種網絡謠言,造謠者是有意造謠,有組織性和破壞性。
第三類,情感宣泄型
這類謠言大多是一些網民為了在互聯網上表達自己的不滿而出現的,當不滿的情緒與其他網民情感形成共鳴后,往往會造成較大規模謠言的傳播,但與造謠對象沒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利益關系。
第四類,玩笑型
在互聯網時代,一些針對食品行業企業的娛樂或者惡搞行為往往也會滋生謠言。這類謠言沒有組織性,內容反復性強,有明顯的漏洞,如果不加以控制也容易對食品行業企業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。
我國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、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,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一發布,縣以上人民政府、食品監管部門公布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信息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和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。但是,今年就有社會組織和科研機構擅自編撰并對外發布食品安全信息,造成誤讀誤報,產生了嚴重的后果。
編造和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行為是違法的,需要出重拳治理,刻不容緩。重拳治理虛假食品安全信息不僅有利于樹立公眾信心、提升政府公信力,而且有利于推動形成社會各方良性互動、理性制衡、有序參與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,應該持續推動。